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9 浏览次数: 158

校教字[2014]28号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学生班级:

    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试卷管理、监考教师职责、课程成绩填报、学生成绩查询以及校车安排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按照学校要求,本学期考试课程考试定于2014年6月30日-7月8日进行,具体日程已经在教务系统中排定,稍后会开通各学院教务员考务模块相应权限,请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按班级打印并认真核查,如果发现问题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我处教务管理科联系解决。

期末考试采用本校教务系统实现,故本次考试安排结果学生可以在系统中的考务管理中查询,注意时间显示方式特别,采用周次,星期的显示方式,具体对应关系是开始日期6月30日为第19周周一,结束日期7月8日为第20周周二,7月7日为重修冲突考试日期。7月8日为统计学(0120588)考试时间,具体考试安排由统数学院通知。

插班重修学生的重修课程与考试课程时间相冲突的,优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另一门课程我处将重新统一发文安排考试时间(见附件8)。

    二、试卷管理

    考试课程试卷由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集中领取(时间另行安排)。根据教代会代表提案,建议各学院在考场所在教学楼内收发试卷。

试卷评阅应采取流水作业。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学生成绩单、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试卷分析连同试卷和考生签到表装订成册,作为教学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存档。

根据学分制要求重修或免修直接参加考试的学生,是正常的课程考核,不得降低要求,不得降低难度,严禁送分现象。

    三、监考教师职责

    各学院应在考前强化教师监考责任意识,督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杜绝监考教师迟到现象。严禁随意调换监考教师,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的,须经学院领导批准,考前到教务处备案,调换的监考教师需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考试之前,监考教师必须进行考场清理,核对试卷、人数及学生证等有关证件,要求学生上交手机并填写考生签到表。学生只能在指定的教室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试卷采用连张试卷印刷或试卷册,请监考教师务必通知考生在指定位置答卷。监考期间教师要尽职尽责,不得随意闲坐、抽烟,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同他人聊天。校考风考纪督察组将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于在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与严肃处理。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应及时提醒和制止。对舞弊考生应做出有理、有节地处理,并及时取得证据、记录考生姓名,考试结束后将情况说明、有关证据及试卷送交教务处。

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务必将试卷清点无误,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放,并完整填写考场记录。监考教师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成绩填报

    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直接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2014年7月1日8:00——7月10日16:00。请严格根据网上选课学生名单填报成绩,凡网上选课名单中没有记录的学生一律视为没有修读该门课程。所有课程成绩均按百分制填报。将考生签名表中未签到且成绩录入系统中未记录“申请缓考”的学生在录入成绩的过程中录为“缺考”。

    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后,应利用系统提供的“打印成绩登记表”功能,打印成绩表一式四份并签名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汇总,送交我处学籍管理科一份,随同试卷装订一份,学院保存一份,教师自己留存一份。请各学院在7月11日下班前将成绩单、缺考记录汇总表、不及格学生汇总表(模版见附件)打印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学生成绩查询

    学生可在2014年7月14日——18日登录我处主页,进入“学生系统”查询成绩。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及时安排不及格课程重修。

    六、校车安排

    期末考试期间校车由后勤集团具体安排并在校园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