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30 浏览次数: 79

校实字〔2014〕12号

 

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现就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及实验中心(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认真组织、积极探索、抓好落实。各学院领导、系主任,各实验中心(室)主任以及高级职称教师要率先示范,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实验室开放工作。

二、开放教学已纳入教务系统,面向全校学生选课,作为我校各教学单位的任务,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开设3~5门公共任选课,其中新开课控制在1~2门。

三、各实验中心(室)要根据本实验中心(室)资源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特色和创新意义的开放实验项目,并结合开放性实验课程的开设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验性竞赛活动。原有开放项目可继续申报;新开放项目的申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有教学大纲或教材;

2、应有讲授提纲和教案;

3、每个项目以18学时为基准,每18学时折合为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4、各学院及实验中心(室)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学群采用不同方式对学生进行辅助和指导。每个项目可以开设多个班次,每班招收学生人数不能少于20人,原则上要求一次性整班安排教学。如遇设备台套数不足项目招收人数设置需要低于20人,需实验室提供证明并经学院审核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批通过后才可填写项目申请表;

5、开放项目的起止周为1-17周(每周周三下午除外),每个教学班次的实验场地需明确,方便学生寻找;

6、各学院(部)要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开放项目的大纲及教案质量进行把关,尤其要对教师教学效果认真把关。平时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不佳的教师应严格控制;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部)统一报送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7、各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教学指导。若项目确需变更开设时间与地点,指导教师需填写调课申请单,并经实验室和学院审核同意,报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备案。

四、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各实验中心(室)主任及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本实验中心(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为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任务,各实验中心(室)将制定详实的实验室开放方案,务必于6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徽财经大学实验室开放申请表》报送实验实训中心综合科(电子邮箱:lilu121@163.com)。

特此通知

 

 

 

实验实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