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0-12 浏览次数: 442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党〔2018〕5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管理,提出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学科竞赛是实践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新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升有着显著的作用,是学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增强就业创业竞争力、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有效途径,是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抓手。为此,学校积极探索构建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实施体系,积极完善大学生学科竟赛项目开展模式,构建知识探究、能力提升、素质培养、人格养成的“四位一体”育人理念,分类分层组织开展相关竞赛活动。

第二章竞赛范围与类别

第二条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本办法所指大学生大学生学科竞赛包括: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科学会(协会)、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性竞赛,不包括职业技能考级。

第三条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以下几类:

重点赛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A类赛事: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竟赛项目,省教育厅认定和批准的其它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

B类赛事: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的学科学会(协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赛事,安徽省级政府部门(省教 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和技能竞赛,以及省教育厅参与举办的其他重要省级赛事。

C类赛事:AB类竞赛以外的其他大学生大学生学科竞赛。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处、研究生处、创业学院及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大学生学科竞赛由组委会组织领导,办公室协调, 承办单位(有关学院或部门)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组委会职责

1.负责全校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类别的认定和奖励;

3.负责审核全校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

第六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审核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实施方案(竞赛规程、竞赛规模和时间等)及赛事的协调安排工作;

2.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日常管理,审核竞赛经费的使用;

3.负责审核全校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补贴及奖励工作;

4.负责各竞赛结果的公布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第七条承办单位职责

1.负责制订竞赛项目的实施方案;

2.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原则上,每个参赛项目指导教师数量不超过2人,每个指导教师指导不得超过2个团队);

3.负责竞赛在全校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

4.负责竞赛的培训、训练和参赛工作,协调竞赛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

5.负责竞赛经费预算及日常开支的审核;

6.围绕“以赛代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主题,以学科和技能竞赛为契机,激发学生勤于动手,勇于实践的自主学习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第八条大学生学科竞赛由竞赛组委会主办,承办单位釆取学院(部门)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也可由竞赛组委会指定学院(部门)承办。

第四章竞赛经费

第九条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对A、B 类竞赛设立专项经费按项目制予以支持,并按批准的预算执行。竞赛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竞赛报名费、宣传费、资料费、材料费、参赛差旅费、辅导费、评审费、奖励费等。学校对与我校学科专业相关的C类学科竞赛遴选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创造条件建设成为B类学科竞赛项目。其他C类竞赛项目由学院在学科专业经费中列支竞赛费用。

第五章竞赛奖励

第十条学校对参加AB类竞赛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及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奖励标准参见《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根据竞赛类型、组队形式等情况确定。指导教师每次指导活动均应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情况记录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竞赛结束后由承办单位统一归档,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AB类竞赛项目列表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适时更新。竞赛类别由大学生学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认定。

第十三条每年12月份,大学生学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接受各学院(部门)本年度学生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信息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的获奖信息统计一览表、竞赛组织文件(或启动工作文件)、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证书电子扫描照片等。大学生学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大学生学科竞赛组委会,审核认定奖励级别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大学生学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情况记录表

2.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情况记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类赛事()B类赛事()

承办单位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职务


所在单位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职务


所在单位


学生姓名

学生所在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

项目分工


























活动记录(包括参赛队伍的活动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时间、方式、内容等)

(可另附页)

学生签名:指导教师签名:

承办

单位

意见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组委会办公室

意见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指导教师填写,竞赛结束后由承办单位统一归档,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