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教师
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皖人社秘〔2012〕410号),依照《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教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根据校科研处和教务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条例,结合学院实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的考核结果将为我院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提高学院和个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一、相关说明: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由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具体指标比例分配到各系部。
2、本细则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1)教学情况;(2)科研情况;(3)服务意识。任何一项得分为零,不得评优。
3、本细则按年度计算,即一年统计考核一次。
4、本细则满分为100分,公式:个人考核分=个人教学情况考核分╳权重系数+个人科研考核分╳权重系数+服务考核分╳权重系数。其中教学情况考核分和科研考核分各为100分,其计算公式分别为:个人教学情况考核分=教学工作态度考核分+教学工作量考核分+学生测评分;个人科研考核分=个人科研考核总分÷本院同职称科研考核要求最高分╳100。(科研考核最高分助教10分,讲师20分,副教授30分,教授40分)若考核超过100分,则超过部分不计。
5、“双肩挑”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半。
二、考核内容权重系数:
职称 系数 | 助教 | 讲师 | 副教授 | 教授 |
教学分 所占比例 | 60% | 50% | 40% | 40% |
科研分 所占比例 | 20% | 30% | 40% | 50% |
服务分 所占比例 | 20% | 20% | 20% | 10% |
三、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教学情况考核:总分100分
本部分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教学工作态度;2、教学工作量;3、学生测评。三方面内容考核分分别为100分,教学情况考核分=教学工作态度考核分╳15%+教学工作量考核分╳25%+学生测评分╳60%。
(1)教学工作态度:(基本分100分)
本项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最后考核分=基本分-扣分。
在教学工作中若出现以下情况则给予相应的扣分:
(1.1)本院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包括上课和考试监考)出现迟到现象一次扣3分,因迟到或早退现象受到院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一次分别扣5、10分,受校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一次分别扣10、20、40、60分,若有更严重者则为0分。扣完为止。
(1.2)本院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若出现无故旷课、私自调课或是监考旷到现象给予扣分,每旷课一节或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若受到院、校有关部门的批评或处分,按第1条相应扣分。
(1.3)本院教师若在校、院组织的考试中出现事故(如试卷按规定及时打印、考试时间出错等等)给予扣分,每出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若受到院、校有关部门批评或处分,按第(1.1)条相应扣分。
(1.4)本院教师若在规定工作时间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视情况给予相应扣分(应公出差除外)。每请假一节扣0.5分,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事假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本科教学工作量(满分100分):教学工作量考核分=个人教学工作量÷全系部教师平均工作量╳100;超过100分,超过部分不计。
(3)学生测评(满分100分):学生测评考核分=该教师的学生测评平均分(若两个学期都进行测评则学年平均分为两学期的平均分,若只有一个学期进行测评学年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学期平均分)。
2、科研考核:(总分100分)
科研考核办法按校科研处的科研量化考核条例进行。公式:个人年度科研考核分=个人该年度科研分÷同职称该年度科研考核要求最高分╳100;考核最高分要求,助教10分,讲师20分,副教授30分,教授40分。
3、服务考核:(总分100分)
本项考核的基本分为60分,最后考核分=基本分+奖励分。
全勤参加院、校组织的活动,及时报送各项材料加20分;积极参加系部安排的各项教学服务活动,加10分;参加校举办的运动会及非教学科研类竞赛并获奖,加10分。
四、系部按照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成绩,划分相应的等级。
五、外出进修、读书教师不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取同职称教师的平均数。
六、 教师的教学情况考核,平时由教学秘书记录;科研情况考核由科研秘书和分管院长总汇;服务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各系部主任提供;最后系部按规定计算出教师的考核成绩确定相应考核等级上报学院。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院考核委员会。
八、本细则自2014年开始实施。
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