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0 浏览次数: 56

各有关单位:

据蚌埠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科技计划和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基于“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支撑的需要,结合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重点,编制了《2011年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指南》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条件

我校在编在岗教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选题应符合2011年度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个人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于201011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以上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至ackyc@163.com,联系电话:3175993,联系人:张建军。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度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科研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