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2]26号
关于各学院(部)课程考试改革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考试改革实施办法》,为规范考试改革流程,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经相关领导批示,现将以往上报的考试改革方案进行重新上报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任课教师填写《安徽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计划表》,并制定出课程考试的具体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考试课程的形式和内容、平时考试的次数及采取的考核方式、期末考试的考核方式和内容、课程考试方案与课程建设及培养目标的结合情况等。《安徽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计划表》请与9月10日上报学院审核。(注:考试课与考查课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比例不得变动)
2. 课程考试计划经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之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至一张汇总表,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9月12日报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 经相关领导批准,教务处在汇总之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定各学院考试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凡通过专家组评定的考试改革方案本学期考试方式可以按照上报方案执行。
望各学院(部)依照此文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全力保障考试改革的顺利进行。
安徽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计划表.doc 教 务 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