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授课任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9 浏览次数: 339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授课教学任务,现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授课任务落实

1)根据学生培养方案和学院报送的教学任务安排表,落实授课任务。

2)授课任务录入

授课任务录入时间要求:111515:00前截止。

3)完善教学大纲。请完善2018-2019-2学期开课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必修课优先完善。内容应包含: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难度、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最终在教务系统中维护相关课程信息,引导学生选课,方便学生查询。具体报送与录入事宜另行安排。

二、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老师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
2)鼓励进行单班教学,专业必修课必须实行单班教学。三个以上班级合班需经教学单位领导批准,教务处备案。
3)两个班级合班教学的,应注意所合班级在学科、专业上的共性以及班级合并后教学班级的人数,以便恰当安排教室,为保证排课任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授课任务的有效落实,班级的合班规则是:1-23-45-6,以此类推,剩下的0班或奇数班单独合班。
4)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考虑课程与教师安排的科学性,以减少后期调课,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5)录入教学任务时,选修课的课容量最好控制在60以内,历年选课较好的课容量设为120,对于预选阶段超过课容量的班级,在预选阶段完成后,统一进行调整。
6)对于不单独组班的双专业课程,在允许修读类型栏选择主修和辅修类型。
7)录入教学任务时,需要注意:平均周学时维护为整数;通识选修课的班级信息不需要维护;人数较少的通识课程,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是否开课。

9)录入周学时为奇数的课程时,建议进行两种周次维护,例如周学时为3的课程,1-18周每周2学时,1-9周或者10-18周每周2学时。注意前9周和后9周班级数量均衡分配,节约教室使用。

  

                                                      教务处

                                                   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