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类)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4 浏览次数: 199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关于开展我校2017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和《各学院2017本科学生专业(类)分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 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类)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7级转专业(类) 本科学生

二、复查时间

201891日——2018911

三、复查内容及流程

12017级第一次第一批次专业(类)分流

2017级学生第一次第一批次专业(类)分流,转会计学、金融学本科学生,教务处负责复查。教务处依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相关条款,复查其转专业资格,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相关学院,请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22017级第一次第二批次专业(类)分流

2017级学生第一次第二批次专业(类)分流,除会计学、金融学本科学生,各学院负责复查。各学院依据《学院2017本科学生专业(类)分流实施方案》相关条款,复查其转专业资格,并将复查结果告知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学籍信息变更

不符合2017级转专业(类) 资格的学生,原则上退回原学院、原专业(类)、原班级,同时学籍科变更URP教务系统学生学籍信息,对应相应培养方案。学生可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补、退、改选时调整相关修读课程。

附件:各学院不符合2017级转专业(类) 资格的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