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招标合作经济相关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0 浏览次数: 115

各相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下,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巩固和强化合作经济研究特色,根据校长办公会指示精神,现就合作经济相关研究进行重大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导向

项目选题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 服务“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和供销合作行业发展,体现安财特色。所申报项目应有利于为国家和总社关于供销社系统所面临主要问题,有利于推动学校博士点申报和专业点建设,有利于合作社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申请者条件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有在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研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

3.研究团队应有一定程度的前期积累,强调研究的实践性。  

三、选题范围

征集但不限于以下选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法律制度研究

2.我国农民合作经营意愿与行为模式研究
    3.典型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
    4.多层次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支持体系研究
    5.社会合作社研究
    6.我国供销社新网工程问题研究

7.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绩效研究
    8.供销合作社发展中的产权制度安排与治理结构研究
    9.总社直属企业财务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10.二十世纪中国政府与农村合作社发展
    11.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合作社发展的理论创新与模式研究

四、评审与结项

1.科研处初审。科研处将对项目进行汇总并进行初步形式审查

2.总社评审。科研处将组织报送申请材料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相关部门,建议总社给予评审并立项。

3.立项资助。学校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再资助或按校级重大项目给予资助。

 4.结项标准。研究周期为一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结项:

1)发表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校定重点期刊以上论文一篇,或核心期刊两篇。  

2)研究报告被总社或省级供销合作社实际部门采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附相关单位证明)。

五、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于2011年7月8日下班前提交完整的纸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课题申报书》(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至科研处。

 2.科研处联系人:石彩霞,电话:3175993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课题申报书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